小说主人公是玄幻:对不起,我是狙击手的书名叫《玄幻:对不起,我是狙击手》,它的作者是风牛所编写的东方玄幻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王风心里微微震撼了下,他已经明白了路德的言下之意了。不过也确实,自己虽然不自认为是只雄鹰,但却实实在在有展翅高飞的梦想。自己从军成为特种兵就是为了一个男儿的梦。如今落入异界,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。但他了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久而久之,老人们对王风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,而王风也从他们嘴里知道了大陆上形形色色,奇奇怪怪的见闻。对大陆也日渐了解。尔斯有时候也陪王风一起来听老人们讲着他们永远也讲不完的趣事。而尔斯也总是在回去的路上对王风说:“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为大陆上人人尊敬的游侠的。”王风现在也已经知道“游侠”是一种极为强大的存在,而并不是自以为的什么骑马的旅游家和冒险家......不知是故事听多了还是受尔斯的豪言壮语影响,王风心里也暗暗决定道:“既然留在了这世界上,我也要做个伟大的存在。”
然而有一个人却想的有点不一样。
这天吃完饭后王风就进了房间。躺在床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。小虎这段时间一直都跟米亚玩在一起,这小家伙成功的“掳掠”了姑娘的芳心。整天像个跟屁虫似的米亚去哪它就去哪。有时候米亚在做饭的他也跑去凑热闹,时不时还帮点小忙,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帮倒忙。比如刚烧好的满满一大盘肉片,等捧到餐桌上时就只剩下半盘了,有时候想烧的味道淡点吧,这死猫居然已经能够分辨出自己喜欢吃什么样的口味了,竟然擅自动手往里面加盐......
这些也就算了,更为过分的是这家伙连睡觉都要跟米亚睡在一起,这让尔斯一度恼火哀叹不已......
“不管这色猫了。他奶奶的,还以为这色猫真的讲义气。典型的见色忘友型,这次估计是带不走了。”
王风躺在床上像是自言自语似的骂道。
“差不多该离开了。”长长的吁了一口气,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。路德村长的话也慢慢浮出了脑海。
“年轻人,你觉得这里景色美吗?”下午的时候路德把王风叫到村口,看着夕阳下浮着金光虹彩的里沙山脉似乎漫不经心的问了王风一句。
“非常美。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又回到了家乡。连风里的空气都充满了亲切感。”
“那你的家乡也一定非常美。”顿了顿“为了什么才会离开家乡呢年轻人?”
王风没有说话,尽情的享受着微风抚面带来的荡涤心灵的快感。我要知道我是怎么来的就好了,我也不想啊,但老天就这么跟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。
“年轻人,我看的出你是一直雄鹰。里沙山脉一直我们这些贪图安乐的猎户的乐园。它没有凶猛的野兽,多年前唯一出现了一只魔虎也被突然出现的你和尔斯合力猎杀了。这里不适合猛兽出没,同样也没有天地给雄鹰展翅。”
王风心里微微震撼了下,他已经明白了路德的言下之意了。不过也确实,自己虽然不自认为是只雄鹰,但却实实在在有展翅高飞的梦想。自己从军成为特种兵就是为了一个男儿的梦。如今落入异界,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。但他了解自己,现在自己无牵无挂是更不可能安心呆在小山村里以视终老的。放眼这个陌生的世界,一切都是那么的神秘,令人神往。身为堂堂七尺热血男儿,自己肯定是要去游历一番的,否则不白来了么?